吉成(1953~1975年),黎族,三平南昌村人。他從小讀書用功,曾被評為“三好”學生。初中畢業後,正值“文革”的狂熱時期,他回鄉務農,早出晚歸,成為生產隊的帶頭人,多次被評為積極分子。1973年8月,被選為共青團南昌支部委員和民兵排副排長。1974年的一天,他帶領民兵上山砍木材建校,當大家把木料扛下山時,一位民兵不慎跌倒,肩上的圓木條從山腰翻滾下來,眼看就要擊中正在勞動的小學生。這時,他立即放下肩上的木料,奮不顧身猛撲上去,用身軀擋住下滾的木條,避免了一場大禍。結果膝蓋被撞傷,手臂也受傷流血。1975年8月31日下午,在昌化江附近參加勞動的頭塘小學生邢有恩等,劃著竹排去接三位回家取糧的女同學,返回時,突然風大浪急,江水猛漲。正當邢有恩等準備登岸之際,山洪暴發了,霎時濁浪排空滾滾而來,竹排一下子卷進了漩渦,接著一個洪峰又壓了過來,竹排被打散了。3位女同學落在水中,漂流而去。當救人的呼喊聲傳到吉成的耳裏時,他立即放下手中的農活,直奔江岸,縱身往江心一跳,拯救遇險者,救起2位同學後,已精疲力盡了,但當他看見邢有恩正在不遠處一沉一浮,又奮力鑽進了波峰浪穀之中,眼看就要抓住邢有恩的衣服時,不料幾根木頭順急流撞到頭部,受傷後被河水吞沒,獻出了寶貴的青春。吉成犧牲後,中共三平公社委員會根據他生前的表現和願望,追認他為中國共產黨黨員,中共樂東縣委和共青團樂東縣委員會分別作出了《關於向吉成同誌學習的決定》,並授予他“模範共青團員”的光榮稱號。共青團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委員會也發出了《關於在全州青年中開展向吉成同誌學習的通知》。
來源:中共海南省黨史研究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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